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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讲安全】侥幸心理作祟 荒唐行为频出
宁夏交警公布近期酒驾典型案例敲响安全警钟
2025-12-11 08:06:06   
2025-12-11 08:06:06    来源:宁夏日报

  12月9日,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公布近期多起情节典型的酒驾醉驾违法案件,为广大驾驶员敲响警钟。

  11月11日深夜,驾驶人陆某某与朋友聚餐饮酒后,抱着“应该不会有事”的侥幸心理驾车回家。当行驶至交警夜查点位时,心虚和害怕促使她作出了更危险的选择——为逃避检查,她突然倒车并猛拐入路边停车场,最终被民警查获。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36毫克/100毫升,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11月9日凌晨,一名驾驶员在大量饮酒后陷入断片状态,其所驾驶的白色轿车在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与南塘巷路口的信号灯下停滞长达28分钟,直至民警及派出所警力赶到反复拍窗才将其唤醒。据执勤民警回忆,车窗开启后酒气扑鼻,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67.35毫克/100毫升,已达醉酒驾驶标准。此行为不仅严重违法,更将自己与他人置于巨大风险之中,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总队近期发布的《2025年十大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显示,我区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高居首位,引发的交通事故占比高达20.68%。”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当前仍有许多驾驶员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当违法行为面临暴露时,恐慌往往催生更恶劣的逃避行为,甚至叠加其他违法行为。”银川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11月8日晚,驾驶人刘某饮酒后驾车,在发现前方有交警检查点时,第一反应是立即掉头逃跑,企图躲避查处,但被民警拦截。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08毫克/100毫升,属醉酒驾驶。调查还发现,其所驾车辆保险过期且逾期未年检。刘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宁夏交警郑重提醒,酒驾醉驾危害极大。它会严重影响视觉功能、导致视野缩小;极易引发困倦、短暂睡眠,如同“闭眼开车”;大幅降低肢体触觉能力,使人无法正常操控车辆;更会延长反应时间,削弱判断与操作能力。为了自身、家庭、他人及公共安全,务必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切勿以身试法。(记者 陈思)

【编辑】:王小梅
【责任编辑】:任岚